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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师范生报考问答,你想知道的都在找这!

师范生公费教育(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公费师范生近两年在辽宁省录取情况如何?

公费师范生较高的录取分数和位次凸显了其对考生的强大吸引力,对于渴望从事稳定工作的考生而言,公费师范生具备独特的优势。目前,有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在辽宁省投放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下表为2022、2023年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在辽宁省录取数据:

物理学科类

历史学科类

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报考公费师范生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范大学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报考公费师范生应注意哪些问题?

1.师范生体检具有双重标准。考生必须同时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和教育学类专业体检要求。

2.按批次填报,增加录取概率。公费师范生政策的推行,使得师范院校的录取批次不再局限于高校所属的批次,艺术类师范专业和六所部属师范大学的所有师范专业均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考生,须在专门的批次填报志愿。其他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的批次设置,考生要仔细查看招生计划。考生在不同批次选择与自己分数相当的师范院校,可以增加录取概率。

3.考生需要认真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充分了解高校当年的招生政策,重点关注高校的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录取规则等内容。

公费师范生可享有哪些权利?

1.公费教育。两免一补,公费师范生全部实行公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品学兼优的公费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

2.确保就业。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名合格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在此期间,公费师范毕业生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3.精心培养。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新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交叉复合型人才;坚持学科专业基础、教育基本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并重;实施师范生“名师授教工程”,建立“双导师制”培养体系,对公费师范生进行跟踪式培养。

公费师范生须履行哪些责任和义务?

1.从教时间。毕业后须从事基础教育6年以上,在城镇工作的公费师范生还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服务1年,服务期间仍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这种服务不属于支教性质。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2.违约责任。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要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违约金为所享受的免费费用的50%,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在报考公费师范生时,考生务必阅读相关政策,明确从教决心,被录取为公费师范生后要认真履约。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能否转专业?

公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同学,可按学校规定转为公费师范生。录取后经考查不适合从教的少数公费师范生,入学后可按规定流程调整到非师范专业。

公费师范生是否属于定向就业?

不属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并非强制安排或者定向就业,其就业方式有双向选择和安排就业两种。公费师范生虽然需要履行从教义务,但仍然属于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师岗位,组织招聘会,通过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在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则须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能否攻读硕士研究生?

可以。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公费师范生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将其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除上述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定要回生源地工作吗?

不一定。公费师范生由于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经所在学校、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