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下表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艺术类专业2016-2018年录取情况及2019年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据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均以省招办公布为准,由于每年报考情况不同,而且部分省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与往年不同。往年数据仅供参考。
2019年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2018年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
提示:
各省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及规定执行;
部分省份录取规则与往年不同,往年录取情况仅做参考。我校规则为“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则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专业课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文理合并公布招生计划或注明“文理兼招,统一排队”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30%
2018年录取原则
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以上,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照有关规则进行投档,符合投档条件的已投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专业课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文理兼招的计划文理科考生统一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当同一省份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已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该公式只适用于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具体投档办法执行省招办相关规定。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30%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7年录取规则
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同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当地美术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我校产品专业录取时,符合条件的已投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70%,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当同一省份考生高考综合成绩相同时,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30%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6年录取规则
美术统考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已投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占60%,专业课成绩(折合成750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50×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