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4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我院属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实施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结合2014我院各专业的一志愿考生成绩,将我院2014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如下:
特别说明:
针对江苏、上海、新疆、云南高考科目及分值,按以下折算公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
我院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总分(750分)×江苏(440分)/上海(600分)/新疆(450分)/云南(772分)
二、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4年招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参考北京舞蹈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结合新疆地区的高考分数等要求,针对新疆定向和预科计划特划定以下分数线。






